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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二五”发展纲要
(2011年—2015年)

    为进一步提高本所的综合实力,推进本所持续稳定发展,在第一个五年发展纲要的基础上,经2010年12月30日合伙人会议讨论,并经2010年12月31日所务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特制订第二个五年(2011年—2015年)发展纲要。

一、“一五”实施概述

    2006年,本所制订了第一个五年发展纲要。五年来,在省司法厅、省律协和绍兴市司法局、市律协以及诸暨市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全所人员团结奋进,认真执业,使“一五”发展纲要的实施取得良好成果。
    五年之中,本所秉承着“忠于法律、精诚团结、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理念,通过对各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入研究、精诚合作、不断创新,以高素质的律师人才为基础,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在诉讼、仲裁、房地产、公司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及其它非诉讼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本所取得较大的成就: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业务能力逐渐提升,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五年来,本所以诸暨市为基点,凭借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业务范围已辐射到浙江省内外,成为既有不俗业绩,又具特色,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大力提升非诉法律服务水平,在房地产、公司治理、融资并购等非诉领域均有所突破和建树,又选拔人员赴美国参加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为了尝试与异地律所进行业务合作的新模式,2007年,永大所与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开展人员培训、业务合作等活动。在五年的执业过程中,本所凭借科学的管理和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历年被诸暨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律师事务所,2006年荣获“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被评为“绍兴市文明单位”,2009年被评为“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在本所挂牌设立“绍兴文理学院法学教学基地”。主任王永建律师,担任诸暨市人大常委会、诸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绍兴市律师协会理事,绍兴市仲裁委仲裁员,绍兴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2007年荣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10年被聘为绍兴市文理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 绍兴市建筑业法律顾问团成员,同年又被评为“绍兴市优秀辩护人”。2007年,郭建平律师荣获浙江省“律师从业20周年纪念奖”。2007年,在浙江省法律援助十大案例评选中,冯治宇律师承办的“受雇建房跌伤致残,法律援助获赔”法律援助案件入选。2008年,俞岚律师荣获“浙江省优秀志愿者”称号,2009年,俞岚律师被评为“绍兴市优秀青年律师”。2010年,方炼律师被评为“绍兴市优秀法律顾问”。

二、“二五”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本所职业律师数量应达到25名以上,提高整体学历,20%以上应达到硕士学历层次;继续培养尖子型专业律师,形成专业化律师团队结构;各项业务指标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追求“制度化管理”目标;力图完善合理的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探索新型办所模式,加大品牌战略效应;实现办公场所的再次换代升级,办公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今后五年,全所人员应精诚团结,积极进取,继续秉承“优质、高效、诚信、敬业”的法律服务理念,力争本所各项工作持续领先,为本所未来的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二五”具体目标

    加强党支部工作力度,在所务工作中切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积极规划,着力培养,“二五”期间发展2—5名党员;鼓励律师加入民主党派,在现有一名民主党派成员的基础上,再发展1—2名;鼓励提高律师的社会活动参与度,积极参政议政,在现有一名绍兴市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再发展1—2名各级代表、委员。
    继续稳妥发展执业律师队伍,年均增加两名,到2015年末,全所执业律师应达到25名;继续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人才,提高执业律师的学历层次,到2015年末,全体执业律师中的20%以上应达到或者在读硕士或者同等学历;做好职称评定工作,达到职称评定条件的律师应参加评级,使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达到符合评定条件人数的80%。
    进一步优化专业团队结构,加强专业分工,立足传统诉讼业务,开拓新型业务领域,在房地产、公司、金融等项目上形成具有相当优势的法律服务团队;具有各类专业特长的律师应达到60%以上,所有专业律师应专业分工明确,每位执业律师必须拥有1至2项业务专长或确定业务专业发展方向。
    确保各项业务指标的持续稳定增长。“二五”期间,本所年业务创收增长率应在15%以上,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数量实现五年内翻一番,使创收水平保持本地前列地位。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梳理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对不适应现实管理需要的进行逐步淘汰,针对律所管理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使规章制度在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方面起到全面的规范调整作用,实现“制度化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扩大全体人员在本所文化建设中的参与度,网站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之成为本所的动态宣传机器;所刊的编辑出刊应有所创新,在已有的基础上,无论在内容质量方面还是在印刷数量方面均应保持不断进步状态。
    力图完善合理的分配机制。合理的分配机制应实现一个双重目标即集体综合效益和个人经济效益的最佳平衡。事务所分配制度是本所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分配制度的合适与否直接关系本所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未来五年,本所将积极寻找并不断完善一套既能使本所绝大多数律师接受、同时又符合本所实际且可操作的分配机制,以促进本所的良性循环发展。
    实现办公场所的再次换代升级,根据目前已出资购置建造的情况,两至三年本所将搬迁新址,规划新办公场所为两层,总办公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设计高级别的现代化办公环境,划分办公、洽谈、接待、会议、后勤、休闲等多种功能区域,完备各项配套功能,纸质法律图书册数应达到2万册以上,并建立法律书籍电子目录,在档案管理方面将设立密集架档案室,同时新办公场所还将增设健身房、咖啡吧等休闲空间,使本所办公环境达到当地一流水平。
    加强和兄弟律师事务所的多方位合作,建立长期广泛的战略协作关系,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双赢”合作结构,增强本所专业法律服务的竞争能力。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办所模式,进一步扩大品牌战略效应,致力于提升本所法律服务品位,确保本所的综合实力长期处于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

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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